领事认证各大**对于文书的要求一般都是有区别,根据**部有关规定,涉外公证书只能由涉外公证处出具,在证词、格式、用纸等方面都有专门规定,而且必须有译文。
普通公证书不能领事认证,不能送往国外使用。此外,对申请领事认证的涉外公证书和商业文书,不同的文书使用国驻华使领馆在审核时有不同的要求。外交部领事司会及时将所掌握的外国使领馆的较新要求通报有关文书*主管机关,提醒其在出具文书时考虑文书使用国的相关要求。
因此,当事人在向有关机构申请出具文书时,应该明确告知文书拟送往使用的国家、使用目的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相关机构准确*。
一、证明书适用于
1、货物贸易类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2、服务贸易类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3、技术贸易类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4、投资类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5、国际承包工程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6、知识产权类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7、涉外商事诉讼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8、*类活动中的证明事项;
9、其他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证明事项。
二、中国贸促会证明下列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事实
1、不可抗力事件
2、其他与国际商事活动相关的事件或无争议的客观事实。